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近日开会。会议审查会通过了《矿业权转让制度改革方案》、《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 会议特别强调,完备矿业权转让制度是确保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的最重要确保,要前进矿业权竞争性转让,严苛容许矿业权协议转让,调整矿业权审核权限,增强转让监管服务。
要以确保构建国家矿产资源基本权益为核心,理顺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合理调节矿产资源收益,创建合乎我国特点的新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其中,在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面,去年10月发布的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研究草拟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稿)(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了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框架和主要内容,以及配套改革政策。
《方案》具体内容还包括:一是在矿业权转让环节,完备矿业权转让制度,更进一步不断扩大矿业权竞争性转让范围,中止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征税矿业权转让收益。建议将矿业权转让收益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享比例订为5∶5。二是在矿业权占据环节,将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调整为矿业权占用费,占据矿业权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勘查铁矿者依法交纳矿业权占用费。
矿业权占用费依据占地面积、单位面积定额,由财政部门会同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按年征税。按2∶8比例分别缴入中央和地方金库,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享。三是在矿产铁矿环节,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必要划归资源税,完备资源税制。四是在矿山环境治理完全恢复环节,中止矿山环境治理完全恢复保证金,创建矿山环境治理完全恢复基金,创建动态化监管机制,前进环境治理成本内部化,使矿山企业确实遵守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缮责任。
矿山企业须要单设会计科目,根据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完全恢复的拒绝,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萃取矿山环境治理完全恢复基金,算入企业成本,萃取的资金由企业用作积极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方案》明确提出的配套改革政策还包括:一是矿业权占用费、矿业权转让收益划入一般公共支出管理,由各级财政专责用作地质调查和生态维护修缮方面开支。二是中止地勘单位矿业权价款转增资本金政策。三是中止已转增国家资本金矿业权价款补缴政策。
此外,《方案》还明确提出了几项明确改革事项的时间表。要在2017年底前已完成的还包括:财政部会同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研究修改或制订《矿业权占用费征税用于管理办法》、《矿业权转让收益征税用于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创建以企业审批、社会监督、政府抽验、行业自律为主要特点的矿业权人信息审批制度,将矿山环境完全恢复管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及矿产资源税费交纳情况划入审批内容,设置“黑名单”(出现异常名录和相当严重违法名单)。在2020年前已完成的有一项:研究修改《矿产资源法》和设施法规的涉及规定。
本文来源: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www.63858js.com